近日,江蘇省財政廳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(文號:蘇財購〔2023〕39號)。
南京五棵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投標過程中,提供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、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屬于虛假材料,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:在兩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,當事人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。詳情如下:
原文信息
本機關依法對江蘇省財政廳2022-2023年度江蘇省省級、南京市市級、南京市江北新區、南京市區級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及團體組織物業管理服務定點采購項目(項目編號:JSZC-G2021-390,以下簡稱“該項目”)監督檢查過程中,發現南京五棵松物業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當事人”)存在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的情形。經向江蘇省政府采購中心、挪亞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調查取證后,于2022年12月14日依法立案查處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七條**款**項的規定,決定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:在兩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,當事人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。
當事人如對本行政處罰決定不服,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江蘇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,或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行政復議或訴訟期間,本決定不停止執行。
江蘇省財政廳
2023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