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《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實施方案》,提出,將儀器設備總值、生均儀器設備值等納入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**監測指標;將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等納入高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**監測指標。《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實施方案》明確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職業學校辦學條件**監測指標全部達標的學校比例,到2023年底達到80%以上,到2025年底達到90%以上。